“绑匪”良心发现后“反水”
在车上,李娟的手一直在流血。
王亮扯来李娟的衣服,包住她的伤口。
趁王亮不注意,李娟从包里摸出手机,拨通了朋友的电话。
然后对着王亮大声哀求道:“求求你们放了我吧,你们绑架我也是为了钱,我把钱和银行卡,还有密码都给你们。”
很快,李娟被绑架的消息传到了她父母和警方耳朵里。
随后,李娟的父母相继打来电话。
王亮很紧张,浑身发抖,额头冒汗。
车走了十几分钟后停了下来,张磊出去了。李娟抬头向外看了一下,车子停在一条很偏僻的路上,四周没人。
“我看你不像坏人。你放我走了吧,我不会报案。把钱和银行卡都给你们,或者我带你们去取钱。”
“我也是被逼的,我的证件都被他们拿着,不干不行。”王亮说,“其实我也是想弄点钱,让父母过好点。”
“你感觉父母花你用这种手段得来的钱会幸福吗?”
在李娟的劝说下,王亮犹豫了一会,答应找个机会放了李娟。
带受害人到公安局自首
随后,张磊回来了,用胶带封住李娟的嘴。
一个小时后,三人来到一间出租房内。
“我们想要钱,并不想伤害你。如果你不配合,明天就等人给你收尸了。”张磊说。
“我知道。我身上有几张卡,总共有五六万元钱,都给你们。”李娟回答。
“你哄小孩子吧,我们要1000万。”
谈判开始……
“100万,这是我们的底线,不能再低了。不给我们可要取命了。”张磊撂下狠话。
“他给你要多少钱,就都先同意。等会找到机会了,我就放你走。”王亮悄悄说。
晚上10点多钟,王亮借口说肚子饿,让张磊出去给他买东西吃。
趁此机会,他赶紧带着李娟逃出去,帮其和父母见了面。
然后,他又随着李娟一家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配合公安机关将张磊等抓获。
王亮对警方说,看到李娟鲜血直流,他又害怕又后悔,在李娟的哀求下,就决定把她放了。
说法
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红梅:
“绑匪”立功 没必要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亮虽然参与抢劫,但他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帮助被害人李娟成功逃跑,并投案自首。
之后,他帮助公安机关将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有立功表现。
因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王亮对社会没有危害性,没有逮捕必要。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
应当免除对王亮的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罪的人,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本案中,王亮属于放弃犯罪,应免除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