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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拟对商品住房实施反暴利规定

时间:2011/4/27 9:01:02 点击:4307

 中新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俞岚)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料将进一步升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26日晚间在接受中新社记者独家专访时称,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坊间对此颇为关注。记者就此采访许昆林时,他表示,在规定实施之后,官方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这当中,实施反暴利法规定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1995年,中国颁布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行政法规。其中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商品和服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将其列入制止牟取暴利的项目,并实施利润率控制。

  许昆林说,“我们正在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情况开展调研,拟综合考虑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外可借鉴的做法,将商品住房列入制止牟取暴利项目,严厉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为。”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许昆林表示,该规定的出台,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并尝试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成本申报、事先约谈提醒告诫等制度,探索积极有效的管理办法。 许昆林透露,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国家发改委将直接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一套一标、不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和公示相关收费的行为,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收取未予以标明费用的行为,以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他强调,“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坏、社会反响大的典型违法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有房地产开发商称,可能会通过提高申报价格的方式,规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此,许昆林说,“我们绝不会让《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成为一纸空文。”他透露,在规定实施之后,包括实施反暴利法规定在内的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将陆续有来。

  许昆林称,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的初衷和政策目标,就是要使商品住房价格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包括合理的成本、合理的利润和合理的价格。“我们希望能够通过不断完善房地产价格政策,使房地产领域没有欺诈,没有暴利,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他强调,商品住房的价格直接关系民生,政府一定会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房价比白菜还贱? 阴阳合同造就诱人“房价”

    网友爆料:温州房管局公布鹿城区二手房价1万2,“真是比白菜还贱”

    记者核实:与政府网公布数据差距悬殊

    房产中介揭秘——阴阳合同造就诱人“房价” 

    房产新政频频出台,作为全国最高房价的温州,房价自然成为众人关注的话题。

    这两天,温州热门论坛上出现了这样一则帖子——《温州市区房子仅卖12138元/平方米!抢购地点:温州市房管局》。帖中称:温州房管局公布的2011年一、二、三月份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等地的二手房成交价格,其中最让网友惊奇的是,鹿城区3月份的二手房平均交易价格是12138.58元/平方米。

    面对这个数据,网友一片哗然:这个数字是温州5年前的价格了,房管局给的数据有假。

    真相如何?昨天,记者进行了求证。

    网友:数字有假,房子没那么便宜

    记者登录温州房管局官方网站——温州房管交易网,的确看到了网友所列的交易数据:2011年度一月份鹿城区二手房价格为11641.17元/平方;二月份11757.55元/平方;三月份12138.58元/平方。

    而与此相对应的是,该区块一手房价格全都在2万元以上,是二手房价的2倍。

    正是资料所提供的这些“超低”数据引起了网友的围观。

    网友“一一”质疑:随便一问都能知道鹿城区现在最便宜的房子都要2万多一平方,房管局公布的数据怎么可能低那么多呢?

    网友“快乐人”则说,按这个公布的房价去买房,大家肯定疯抢。   政府网的数据,房价要贵近一倍

    与此同时,网友“烟酒生活”则将温州政府网4月21日公布的《市区二手房成交价格排行榜》贴到了论坛上。

    记者在温州市政府网上也看到了这份资料。

    这份排行榜清楚地写着:温州市鹿城区4月13日至19日的二手房最低成交价格在黄龙四区,房价也要20500元/平方,最高成交价达到35000元。资料显示,该二手房成交价格主要是通过温州的各大房产中介来统计的。而这个价格,几乎是房管交易网上公布价格的2倍。

    不同部门公布的价格为何如此悬殊?两份不同的数据资料,再度引起网友喧哗。

    房管局相关人士:不知数据的来历

    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温州房管局办公室一位姓周的负责人。一开始听到这个数据时,他表示这不可能。之后记者说,这是温州房管网上公布的数据时,他又告诉记者:“这个数据到底是怎么来的,我也不知道。”

    “那么我能咨询哪个部门呢?”记者问。

    “不知道,都不清楚。”这位负责人表示。 中介揭秘:签订阴阳合同,导致数据失真

    一位在中介公司呆了7年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网上公布的数据和事实不符。“一般要买房子时,中介会和买卖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根据温州最低交税评估价填写的数据,这份合同将交给税务等部门,另一份是真实的交易数据,保存在中介、房东和买主之间。”

    “实付和做账那是2码事,签订阴阳合同,在温州存在好多年了,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少交税。成交额为 30000元/平方米,往往评估价格要低三分之一左右,上报数为18000元/平方米,那一套房子少交几万的税。”他透露。

    这位工作人员猜测,房管局的那份资料,很可能就是依据了“假合同”上的成交价格。

    一位在温州市区上陡门买过房子的陈先生则表示,自己当时买的房子实际价格是12000元/平方米,交税是以8000元/平方米签订的合同为准。“中介造假,相关部门都清楚的,买方少交点税,肯定乐意,卖方也无所谓,他只要拿到钱就可以了。”(钱江晚报 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北京发布商品房明码标价新规 并于5月1日执行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刘德炳)房地产项目价格一天一变的局面将受到更加强有力的监管。26日下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中规定一二手房销售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为每套房明码标价,以打击价格欺诈现象,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细则》是在国家《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消费者代表、商品房经营者等多方意见而制定。

据悉,该《细则》有三个创新和完善之处。一是明确了销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含二手房)的具体标价要求。其中新建商品房项目应公布开发企业名称、坐落位置、土地性质、房屋性质、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每套在售商品房销售情况以及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单价,每套销售总价等。存量房销售单位应标示房源具体区域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结构、户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二是区分了标价牌和价格手册两种方式应标示的各项内容,要求经营者按照重点内容张贴上墙,应告知内容印刷成册的要求履行标价义务。三是增补存量房销售标价项目、在售地下停车位面积和销售总价、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名称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21世纪不动产集团市场发展研究中心副总裁林蕾表示,《细则》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标准,有助于解决商品房销售不标价、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

据规定,销售单位应标示本单位服务监督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下一步,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细则》要求,强化政策规定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畅通举报途径、发挥媒体监督等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确保《细则》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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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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