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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马文明•爱心行动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13/5/19 22:10:41 点击:3646

 

 

2013年5月18日,铁马文明爱心行动协会2013年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为规范本组织的财务管理,更好的为组织的发展和规范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是铁马文明
爱心行动团队财务工作的基本规定,是全体成员应共同遵守的财务准则。

第二章    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本组织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面财务工作,接受共青团射洪县委、射洪县财政局、射洪县民政局监督,对组织的所有成员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设兼职会计1名,负责铁马文明
爱心行动团队活动资金管理,及时处理会计业务,保证日常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财务制度,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化处理相关财务事务。
       第七条、财务人员发生变动,必须提前30天向公益组织的负责人报告,经协调同意后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自动离岗。

第三章    核算与报告

第八条、财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
       第九条、核算以经济业务发生为依据,按规定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一致。

第十条、本公益组织不核算盈亏,各项收入和支出明细定期公布。

       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在编制凭证前应按有关规定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准确性以及基本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在记帐后按规范要求装订,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所有会计帐薄必须按规定设置、使用,记帐方法和规范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所有会计报表经会计人员、铁马文明
爱心行动团队负责人签字有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对会计凭证、帐薄、报告以及其他经济文书等财务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2013年5月18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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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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