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运管所吗?我是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今在丰隆卡口检查防疫工作时发现有非法营运信息,请你们立即调查处理。”
(加强城区内非法营运路面检查工作)
经调查,2月11日上午9时,乘客刘某某乘坐金某某车辆从射洪到成都。该车载客4人,其中三人在成都华西医院下车,一人在成都成华区下车,驾驶员收取每人200元车费,共计收取车费800元。金某某驾驶的车辆无道路运输证和网约车证,属于非法营运,我所将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罚。目前,我所已查处非法营运车辆7辆。
(做好卡口防疫工作同时加强对非法营运的检查)
射洪市运管所提醒“野车”经营者,疫情防控期间如搭载健康状况不明人员出行,造成疫情扩散需负相应法律责任,我所也会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安全不要乘坐未经消毒的车辆,不要同健康状况不明人员拼车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防疫工作,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射洪市运管所 蒲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