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 疫情播报 >> 内容

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射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风险提示

时间:2021/10/18 9:13:38 点击:3192

我中心于2021年10月17日14:30接到陕西省新冠肺炎新增病例闫某密切接触者李某宝的协查函,立即对其进行追踪调查,李某宝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13:38-15:30乘坐MU21651次航班(嘉峪关-西安,座位号48L)在西安中转,18:50-20:20乘坐MU2267次航班(西安-重庆,座位号44C),出站后与其弟弟到重庆市南岸区长生路“夜不收串串香”就餐(用餐时间段大约为21:30-次日0:20)。

10月16日:10:47-11:57乘坐动车D6197(重庆-遂宁,座位号6车13F)到遂宁火车站,出站后乘坐天府行(车牌号川J09013,时间段大约为12:30-13:40)返回射洪家中;15:30左右骑电瓶车到“前沿通讯”(射洪市太和镇文艺巷86号)修手机(在店时间段大约为16:30-17:30)。

10月17日:13:30左右骑电瓶车到市人民医院行新冠核酸检测。


射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请上述同一时段、同一空间与李某宝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当地落实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射洪疾控提醒

请继续保持卫生好习惯

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

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符合条件人员请及时迅速接种加强针



(铁马爱心行动网温馨提示:本文如有侵权,请及时通知网站管理员,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作者:不详 来源: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铁马爱心行动网 铁马新闻资讯网(www.tmaxw.cn)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建议使用IE10.0及以上浏览器,1024*768以上分辨率 客户服务邮箱:mouse_fu@msn.com
    常年法律顾问:四川省今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卫东
    蜀ICP备09014603号